昨日报道的《清洁工“捡”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》一文,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巨浪,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转载,很多网站都开辟了网友投票,让网友表明对梁丽案的态度。截至昨日17时,在各门户网站的投票中,已经有超过60万的网友投票支持梁丽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盗窃。

  记者再次采访了梁丽的丈夫刘建华,希望从他口中知道梁丽的一些个人情况。再次提起自己的妻子,刘建华两眼马上就红了,言语中流露出的首先是对妻子精神状况的担忧。近半年来,刘建华没见过妻子一面,唯一接触过梁丽的是她的代理律师司贤利,司贤利称自己会见梁丽的时候,梁丽的情绪很激动,很不稳定,但应该没有精神方面的担忧。刘建华在半年里,频频到看守所给梁丽送钱,刘建华希望能借此让梁丽安心点,让梁丽知道家里一切都很正常。

  珠宝失主:

  将14公斤黄金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,随意放置,王腾业存不存在过失?王腾业发现物品不见后,有没有现场当即找寻?东莞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会不会对梁丽等涉案人员提起诉讼?对于上述问题,昨日记者两次致电金龙公司。该公司接电话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,对于深圳机场14公斤黄金首饰“失而复得”的事,许多员工都知道,但领导正在外地出差,他们不好表态。对于记者希望能采访金龙公司法律顾问的要求,该工作人员表示,公司法律方面的负责人正在开会,现在不方便接电话。“我们公司人很多,部门也很多,王腾业不是我们部门的人,你还是等我们领导回来再采访吧。”对于记者希望能提供当事人王腾业的联系方式,对方也当即予以拒绝。

  虽然该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手机联系方式,并承诺会尽快联系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,但截至发稿,记者并没有接到金龙公司的电话。

  机场:

    清洁工捡走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是不是一种经常性行为呢?昨日,记者电话采访了深圳机场的相关工作人员。机场方面表示,对于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,机场会提供限期寄存服务,在一定时间内替旅客进行保存,只有过期无人领取的物品才会处理掉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物品也不是随便处理的,清洁工是外包的服务,不会参与到处理这些物品中来。不过,该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肯定,清理候机大厅里垃圾桶的垃圾,是清洁工的职责范围,平时一些旅客会把不能带上飞机的水、化妆品、零食等丢到这些垃圾桶中。

  新闻回顾:女工"捡"获300万元金饰可能被起诉盗窃罪

  新闻摘要: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“捡”到一箱首饰,价值超300万元。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,下班后没见失主就带回家中。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起诉,一旦定罪,因为数额巨大,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。

    支持同情梁丽

  大洋网友dayoo654530:这不是偷,也不是抢,这是一个意外。她把贵重物品拿回家是为了财物的安全和自身的责任,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很难让人去相信,况且她只是一个清洁工,对法律当然也不是太了解。

  再说了,捡到后,她并没有拆开来看,是她的同事拆开的。从这一点上来说她的行为就不是偷。

  大洋网友octoberfox2:依照法律,女清洁工是应该判无期,目的是警戒那些后来人,对于不是自己的财物千万不要起异心。

  但是试问:1。以后有多少人会一下捡到300万元的东西?2。如果捡到的是2000元以下的东西呢,有没有人报警?3。如果这名清洁女工捡到珠宝后逃之夭夭,失主该咋办,或许根本抓不到她。

  支持惩罚梁丽

  有律师认为,该案是否构成盗窃罪,构成要件在于这小纸箱是否还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,以及梁丽是否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如果有证据能认定纸箱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,那么梁丽把纸箱拿走就构成了“秘密窃取”,如果能证明梁丽是明知里面是黄金还把纸箱拿走,那就是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,也就构成了盗窃罪。

  一名来自武汉市的网友则认为:“大家都同情弱者。但从法律角度来看,女工恐怕难逃罪责,因为她知道箱内是黄金后,还是把箱子拿回家去了。从单位规定来说,她身为工作人员捡到东西,也应当上交给机场。”

  一名合肥的网友认为:“清洁工应该算是内部员工,就算是捡到的东西也应及时交公,而不能带回家;当发现是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时更不能私分掉,构成犯罪是理所当然的了。”(来源: 广州日报)